省质检局《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施工与监理用表、公路工程监理旁站手册修订内容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局文件
甘交质监[2014]52号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施工与监理用表、
公路工程监理旁站手册修订内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省厅于2013年4月下发了《关于加快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用表和公路工程旁站手册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甘交建【2013】30号)。经过十天、临渭、兰永等项目一年的试用,我局于2013年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讨论,对部分表格和手册进行了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用表和公路工程监理旁站手册的修订
1、对部分表格进行了合并或删减,同时又新增了部分表格;对部分表格的表号、表名、表格形式及内容进行了变更,详见附件一《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用表与监理旁站手册表格修订对照一览表》。
2、对C-1表监理意见一栏的内容进行了统一修改,修改为:第项经抽检,第项经共检,结果合格 □/不合格 □;同意 □/ 不同意 □ 进行下道工序。
二、公路工程施工与监理用表的使用及资料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与监理用表的使用及资料管理,应以“公路工程施工与监理用表修订及资料填写说明”(2013年12月修订)为准。此次明确以下内容:
1、适用范围
此次修订的《公路工程施工与监理用表》和《公路工程监理旁站手册》仅适用于公路土建工程。其他工程,如房建工程等,其资料表格形式、资料的签认及工程验收方法、程序等,按原有规定执行。
2、表格分类
公路工程用表分为两大类:施工用表、监理用表。
施工用表包括:A表、C-1表、C-2表、E表、C-3表、D表、工程计量报表、工程变更报表;
监理用表包括:B表、旁站表、C-3表、D表。
3、开工报告
工程开工报告原则上以分部工程上报监理审批;也可以在单位工程范围内,按相同的结构类型或施工工艺分类进行上报和审批(如路面工程分上、中、下面层,基层,底基层等)。
4、监理抽检评定
监理必须按规范规定的抽检频率对原材料和必须独立抽检的工序进行独立抽检工作,所有抽检的数据及结果记录在“C-3-6表--分项工程评定记录表”中,作为监理抽检的原始记录资料和监理独立评定的直接依据。
5、施工监理共检项目
依据工程实际,允许路基、路面工程部分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进行共检,主要对路基局部压实度、弯沉,路面弯沉、平整度、渗水、抗滑等指标进行共检,具体检验项目详见附件二《公路工程施工与监理共检项目一览表》(试行)。对于共检项目,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方法、程序、频率等进行全过程旁站,在确认过程及数据真实的情况下进行签字确认,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路面各结构层厚度、压实度、材料质量、级配等均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理独立抽检。
6、资料归档
资料归档与保存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的相关规定。原始资料应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打印资料经施工、监理人员手写签字齐全后方为有效资料,签字必须由本人执笔。在施工过程中,资料签字齐全后应按规定及时归档。以上纸质资料必须留存至少一份,并留存扫描电子版,保留期限同竣工文件。
三、其他事项
修订后的用表和旁站手册请各单位登录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gsjtzj.com)下载,其适用于所有在建高速、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工程项目,二级以下公路工程项目可参照使用。各项目在使用中要注意积极总结经验,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请及时函告,以便再次修订时采纳。
省交通质监局联系人:任文芳
电话:0931-2178016
邮箱: 956420573@qq.com
地址: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监理管理科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31号
邮编:730030
附件: 1、
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4日
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4日印发 |